跟先生債務糾紛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169 次瀏覽
律師你好,想請問你,本人因在11/3號出車禍,隔天先生還有回來家裡,因故半夜就走了,然後直到今日人都不出面,對我們的生活也不聞不問,小孩更是拒絕撫養,因為我跟先生有債務上的問題,先前借款給他開工廠,我當負責人,然後經營方面導致勞健保拖欠,被勞工局罰款,當時雙方約定,在公司還未處理完債務問題,不可擅自更改負責人或公司過戶問題,結果先生在今年三月和會計師在沒有得到我同意情況下,把公司名更改,然後負責人換他母親,債務一樣留著讓我扛,說好會慢慢繳清,可是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時不時收到法院的傳票,要我出庭……
就在今年4月開始我在他公司上班,他每個月沒有給我薪水,只有沒錢時跟他要生活費,一開口就是給個幾百,最高拿1500,但也是等到花完了才又跟他開口,期間房租是他給付的,但因為我要求要給我薪資,他說最低薪給23100,換算等於房租都是從我薪水裡支付的,而在最近他跟我提起要退出我的生活,因為他說等債務跟我清償之後,會辦理離婚,還要我好好照顧小孩
這期間我名下有一台車,因還在繳貸款,當時有寫讓渡書給他,註明貸款由他繳清,車子歸他所有,但因為他尚欠我約100萬,還有勞健保50幾萬,還有今年政府稅金也沒繳,是否可以要求他把債務都釐清了,然後車子才過戶給他呢?
目前我跟小孩無生活支柱,該怎辦……
也因為當時寫的讓渡書,如他一直遲遲不肯給我錢還債,我是否可以主張用車子去貸款?這樣我會觸犯法律嗎?因車子還是在我的名下,雖然貸款需由他負責繳清
在請問各位律師,如果先生自認為分居滿三個月可以提起訴訟離婚請求,是否法院會因這個條件而判離呢?因他不回來,我也無法跟他在溝通了
a3788c8c用戶 發表於 2019/12/05 00:02

1 位律師回答

  • a3788c8c用戶
    發表於 2019/12/05 00:09
    就針對以上的問題,我能跟先生要求補償嗎?因為已經一個月了,不聞不問的,連家裡開銷都沒給了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2/05 13:32
    回覆諮詢(1922)、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2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車子的讓渡跟其他債務是兩回事,不能因為先生沒清償其他債務就拒絕過戶。
    2.不建議自行用車子貸款,可能會有權利瑕疵問題。
    3.法院不會單純因為分居3個月就判離婚,尤其是在先生自行分居的狀況下。
    4.建議您備妥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依照實際情況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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