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判表 無法判別肇責
車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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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12.11.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沒有碰撞.只有我滑倒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現場沒有移動過.但沒有先做筆錄
在一次初判表顯示無法判別時才去做筆錄,但還是無法判別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任意險也有強制險.對方保險有在事故發生後兩天來過一通電話
但很明確地要等初判表出來才能釐清理賠部分,在這之後就沒有過電話了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下我是靠外側路邊的直行機車,對方從內線切到最外側(這是對方行車紀錄器看到的)要進入加油站,當下我看到他已經距離很近所以緊急煞車滑倒。
六、問題:
現在加油站的監視器跟對方的行車紀錄器無法清楚判定肇責,初判表表示無法判定,這樣對方保險就部會理賠但沒有新的證據,這樣我申請鑑定有辦法判定嗎
66c2f73d用戶
發表於 2024/01/02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