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和解賠償,那該怎麼辦呢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219 次瀏覽
要開刑事法庭,我要求精神賠償金額20萬及醫療費3756合理嗎

事實經過: 我騎機車承載小孩 在直行往提防大道上右側遭一台機車要倒退碰撞,導致小孩右腳第二腳趾與第三腳趾中間發生撕裂傷約4公分,對方有報警也搭乘救護車送醫,初判表顯示對方疑似未注意後方來車,違規事項無照駕駛,我方完全無違規跟肇事責任
問題:對方一開始即無意願賠償與和解,加上起訴書中寫到對方違規未結數高達83件,基於這些我想知道我在開庭時,該如何說才能得到賠償金額,深怕對方會將錢財給轉移
4ea6a546用戶 發表於 2019/12/06 08:00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12/08 19:07
    回覆諮詢(19911)、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0)

    您好:
    具體訴訟對策仍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詳細討論,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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