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和解賠償,那該怎麼辦呢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385 次瀏覽要開刑事法庭,我要求精神賠償金額20萬及醫療費3756合理嗎 事實經過: 我騎機車承載小孩 在直行往提防大道上右側遭一台機車要倒退碰撞,導致小孩右腳第二腳趾與第三腳趾中間發生撕裂傷約4公分,對方有報警也搭乘救護車送醫,初判表顯示對方疑似未注意後方來車,違規事項無照駕駛,我方完全無違規跟肇事責任 問題:對方一開始即無意願賠償與和解,加上起訴書中寫到對方違規未結數高達83件,基於這些我想知道我在開庭時,該如何說才能得到賠償金額,深怕對方會將錢財給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