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精神撫慰金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76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2024/1/1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對方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做筆錄,等警方說可以移動車輛後才將車輛移走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只有強制險,我有車對車碰撞損失險、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有聯絡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跟我說他們不介入我與對方的和解過程,叫我自己跟對方談 五、事實經過:我騎乘機車於綠燈起步後被闖紅燈之汽車撞,有路口監視器畫面證明對方闖紅燈,我有行車紀錄器證明自己是在綠燈之後才起步的 六、問題:我的傷勢有: 1.頭部外傷 2.腦震盪症候群 3.兩肘、左踝、右小腿、背部挫擦傷 有開診斷證明書,請問這樣精神慰撫金提10萬會太高嗎?還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