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判表認為對方無肇事因素我方乘客可以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與民事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58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2023120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乘客受傷,有叫救護車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全險,我方強制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快速道路交流道上左轉要上高速,被對方直行車輛撞上 初判表認為我方未依標志,標線號志違規左轉,對方無肇事因素 六、問題:我方乘客有受傷頭部,請問可以向對方提起民事或過失傷害嗎?還是我方需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