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強制執行信函被他人退回,有何方法查詢案件。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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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月,遇到補習班消費糾紛。
2024.3月,接到前宿舍(合約上留存之地址)來電,模糊交代有一封關於“行政院、訴訟”的信,“已經”寄來宿舍好幾天、“已經”信封上註明查無此人原封退回。(詳細日期已經不得而知)。
想知道:如何自己查詢自己案件?建議如何處理?以及,可能會發生的事情?(以下是相關細節)
a.2023.12月已走解約流程。是“課程異動申請表”,附上“協議書”。(我拋棄對乙方就本事件可主張之任何法律權利、我保證絕無第三人為我向乙方提出任何權利主張與請求)
b.2023.12月,面談解約時已確認:不會跟我收任何課程費用。
c.2024.2月,用先前用過的查詢繳款方式(語音客服,輸入身分證,查詢剩餘款項),已更換成“無剩餘、已結清”。
d.2024.3月,收到前宿監來電,模糊告知一封「行政院、訴訟」相關的信“已經寄來好幾天”、“已經退回”(寫上此無此人)。
e.3月同一天,再次確認繳款查詢內容:語音客服與app同帳戶資料顯示已結清、洽電詢問補習班也告知我案已結清、回頭蒐證截圖,當初主動告知補習班顧問“會搬家、也告知了正確地址”,對方已讀有截圖。
請問我接下來能自主查詢哪些內容?怎麼查(沒有紙本)?可能發生的狀況(強制我支付剩餘款項?或是貸款已轉移,新單位強制我支付新事件的款項?對方有我的舊身份證影本,我12月底才換發。)
感謝。我位花蓮市。
6acf2725用戶
發表於 2024/03/14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