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推銷話術帶進美學會館,若簽了合約可否取消呢?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65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上禮拜六在桃園某路上被一個阿姨攔下來,說是要問幾個問題,因要去做體驗臉部保養而離開,不小心迷路後又經過被攔下處,阿姨問說要去哪裡怎麼這麼急,我回要去做臉部保養體驗之前有附訂金100,阿姨開口說是他們的老師等等,去我們樓上做臉我們可以幫你吸收等等的話語

上樓後說了很多好處讓我體驗,體驗到臉上一半保養品,阿姨停下說我們這邊有很多客人也在做體驗,但是不像外面的課程那樣,當下覺得很厲害會針對個人膚況做保養品選擇。

但阿姨說我們現在學生方案一個月只要1500元/分36期共3年,本來還猶豫,阿姨一直說很好很好什麼的,腦一下當機就點頭答應簽了合約,有借我學生證身分證影印的樣子,禮拜日有電話來做資料確認
問題:這樣的情況可否取消合約呢?
379a7ba0用戶 發表於 2019/12/10 03:40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19/12/10 12:21
    回覆諮詢(19981)、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8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依照消保法第19條,在7天內主張對方是訪問交易而以書面不附理由向對方解除契約,請求對方返還已支付費用。
    如須後續協助,可電洽本事務所諮詢。
    
    
                         
  • 379a7ba0用戶
    發表於 2019/12/10 12:44
    若是被2人以上話術說服,該怎麼辦...沒有人陪著去,還是緊急情況需要報警?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19/12/10 16:36
    回覆諮詢(19981)、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80)

    您好,此種情況可委由律師發函或自己撰寫存證信函向對方解除契約(注意七天內無條件解約權的時效規定)、或聯絡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請消保官協助處理
    如對方不願協商,建議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
    警察可能以涉及民事交易糾紛為由不願意受理。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19/12/10 16:35
    回覆諮詢(19981)、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80)

    您好,此種情況可委由律師發函或自己撰寫存證信函向對方解除契約(注意七天內無條件解約權的時效規定)、或聯絡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請消保官協助處理
    如對方不願協商,建議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
    警察可能以涉及民事交易糾紛為由不願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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