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相關問題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473 次瀏覽您好,我想詢問一下債務問題 去年有陪人去地方法院開庭,但是法官有強調一件事情,要每個月都要付款項給對方,如果沒有給對方錢就要全額付清. 但目前為止,每個月都有按照法官當初說的金額給對方,而對方又開始打電話來要求其他金額 請問一下,像這樣我們是有錯嗎?因為當時法官就說錢慢慢還,不要不給錢,而且我們也沒有說不給錢,但對方用威脅方式來騷擾還外加詛咒欠債人,這樣是欠債的人錯嗎? 諮詢的問題就是 1.像這樣有付錢算是委約還是? 2.還是要請對方再向地方法院來在一次做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