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車禍理賠的部分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422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108.10.0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我受傷,手腳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車子有被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後來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停在紅線上轉出來,而我綠燈直騎,我撞上對方的後照鏡及保險桿

六、問題:
當下有去看醫生,有換醫院,也有去中醫診所復建,但,一直沒好轉,去醫院照和磁共振,檢查出來,旋轉肌腱斷掉,需開刀治療,但,我希望可以過年後,開刀治療,這樣會理賠嘛
465636eb用戶 發表於 2019/12/10 23:20

2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1 00:40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標題就有啦:「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所以錢的部分兩年時效內皆可依民事程序請求。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2/11 10:03
    回覆諮詢(1936)、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若您確定對方有過失,您可先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再視情況聲請車禍鑑定,確認雙方責任後,依雙方責任比例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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