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支付命令及支付證明書至國稅局可查債務人財產幾次?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3373 次瀏覽
從2019/06/15-2019/12/15共計6期0利率,且借據沒寫一期沒付視同全部支付此字眼。所以12/15債務人連一期都沒繳付,我打算12/16去申請支付命令,他要提異議也可以。反正結果都是我會拿到支付命令證明。但是如果對方把自身帳戶轉到親戚帳戶中。我要查帳戶也沒錢扣。所以我打算每月或每週去查財產。所以我想問的是到債務人債務還清為止我可以不斷地去追查嗎?亦或查一次後要再申請一次支付命令證明?
e37b08dd用戶 發表於 2019/12/13 06:58

4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3 11:05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獲發支付命令及證明書後可查調債務人財產,原則上,終身不限次數,惟每次查調須繳納財產或所得資料各250元。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2/13 14:20
    回覆諮詢(2001)、最佳解答(151)、獲得感謝(64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只要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的20日內異議,支付命令即會無效並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您即不會收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建議您再向律師詢問支付命令之流程為宜。另外國稅局的資料原則上是每年更新,您每月或每周去查財產,恐怕也只是浪費您的申請費用而已,建議您每年查詢一次即可。
    
    
                         
  • e37b08dd用戶
    發表於 2019/12/13 22:16
    那麼假如債務人有6個帳戶,強制執行是選一家還是一次對名下所有帳戶執行? 國稅局每年更新一次紀錄,但是我可以每個月去執行強制執行嗎?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2/15 12:51
    回覆諮詢(2001)、最佳解答(151)、獲得感謝(647)

    感謝律師回答
    1.基本上可以對所有帳戶執行。
    2.只要您前一個執行程終結並取得債權憑證的話,您即可再聲請強制執行。
    
    
                         
  • e37b08dd用戶
    發表於 2019/12/15 17:09
    對於2. 只要您前一個執行程終結並取得債權憑證的話,您即可再聲請強制執行。 指的是該強制執行並未成功討回債款,會再把債權憑證退回?然後就可以拿此憑證再次聲請強制執行?還是執行完無法討回後要再走一次支付命令聲請流程?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2/16 14:41
    回覆諮詢(2001)、最佳解答(151)、獲得感謝(647)

    感謝律師回答
    是的,若強制執行後發現對方財產不足清償,執行法院會發還債權憑證,您取得債權憑證後即可再次聲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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