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支付命令及支付證明書至國稅局可查債務人財產幾次?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3373 次瀏覽從2019/06/15-2019/12/15共計6期0利率,且借據沒寫一期沒付視同全部支付此字眼。所以12/15債務人連一期都沒繳付,我打算12/16去申請支付命令,他要提異議也可以。反正結果都是我會拿到支付命令證明。但是如果對方把自身帳戶轉到親戚帳戶中。我要查帳戶也沒錢扣。所以我打算每月或每週去查財產。所以我想問的是到債務人債務還清為止我可以不斷地去追查嗎?亦或查一次後要再申請一次支付命令證明?
從2019/06/15-2019/12/15共計6期0利率,且借據沒寫一期沒付視同全部支付此字眼。所以12/15債務人連一期都沒繳付,我打算12/16去申請支付命令,他要提異議也可以。反正結果都是我會拿到支付命令證明。但是如果對方把自身帳戶轉到親戚帳戶中。我要查帳戶也沒錢扣。所以我打算每月或每週去查財產。所以我想問的是到債務人債務還清為止我可以不斷地去追查嗎?亦或查一次後要再申請一次支付命令證明?
依所述,獲發支付命令及證明書後可查調債務人財產,原則上,終身不限次數,惟每次查調須繳納財產或所得資料各250元。
1.基本上可以對所有帳戶執行。 2.只要您前一個執行程終結並取得債權憑證的話,您即可再聲請強制執行。
是的,若強制執行後發現對方財產不足清償,執行法院會發還債權憑證,您取得債權憑證後即可再次聲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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