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休假(含特休) 要扣考績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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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 您好
本人所在之公司 日前新增/修訂 員工考核績效辦法
(未做勞資協商溝通 直接公告)
其中 出勤休假占比 百分之40%
其它工作表現占比 百分之60%
除 公假.公傷假.補假 不扣考績之外
下列假別: (通通列入扣考績)
本人之 (產假) (婚嫁) (二等親喪假)
(事假) (其它請假)-包含特休
(曠職) (遲到或早退)
疑問:
而考績最終結果 則是影響 年終加薪 和 年終獎金
本人知道 關於加薪和獎金 屬雇主之權利
只要不影響基本薪資之結構 難認定違法
但 特別休假 不是 勞基法賦予之權利嗎 ?
雇主利用此等 能行使之權利 變相的
讓勞工心理上 產生 只要請特休 就會縮減加薪 年終獎金
那請問 勞基法規定之內容 排定權屬於勞工沒錯
但 不能因為勞工申請特休而對勞工之考績 有不利對待
這個不利對待 是雇主 可以行使的權力 這不是互相矛盾嗎 ?
有致電 1955 以及本區之 勞動部相關單位
給到的答案 都是只有違法之疑慮 處於灰色地帶
讓本人非常無奈 法規漏洞百出? 文字遊戲?
變相的拐個彎 就想造成勞工休假 有心理上的壓力
連生兒育女的 產假 和 生離死別的 喪假 也列入 ..
所以 想來此 問問各位 專業律師 有何不同的見解 ? 謝謝
9b05c686用戶
發表於 2024/05/23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