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用我的名字買車超貸也不付子女生活費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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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前夫是做個人二手汽車買賣,離婚一段時間後又復合但未登記回夫妻,當時他的信用不良因為從事車業所以都會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賣車,基於信任跟他的專業度我都交給他處理。
事後也就是目前有問題的車輛,他當時說要轉貸因為會降息降低利率,雖然當時有跟他提出擔心的疑慮但覺得他是專業的還是辦理
後續我才發現是增貸,而貸款撥下來的錢在第一時間他也都拿走,也有說過他會固定付錢
之後我們兩個正式分開,也有講清楚每個月給小孩的生活費(兩個小孩跟我)以及他的這筆車貸,加上他還有欠我們家人的錢
因為車子超貸他沒辦法補進去處理因此也持續從我這邊繳錢
(他後續都長期在國外做生意,但應該也不是工作簽需要幾個月回來台灣一次)
這一兩個月開始他完全不付錢
從一開始說找辦法到後來說沒辦法,現在完全不讀不回訊息。
每個月三萬多的貸款加上兩個小孩的養育費整個壓到我喘不過氣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問題:
1.車子的部分該如何處理最恰當
2.子女扶養費
3.對於欠我家人的錢
以上都有line的對話記錄
主要不確定這狀況請律師爭取我所有的權益是否合適
對這部分也沒有費用概念
想詢問最適合的方式,謝謝
c4fcb7b4用戶
發表於 2024/06/06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