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對方提告相關問題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310 次瀏覽
一、發生日期:113年2月8日

二、當下情況:對方屁股著地,送醫後診斷為挫傷

三、是否報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是否保險:據所知,對方無保險,我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113年2月8日當晚,我騎乘機車回家路上,當時我是騎乘在機慢車優先道,為了閃避一台停在機慢車優先道上的汽車,因此繞出原行駛車道,當時對方正好騎乘腳踏車在車輛旁邊且穿著暗色系衣物,我不小心撞上對方的腳踏車(應是後輪處),對方倒地後說腰痛,後續便停車請警方來處理,也有叫救護車協助送醫,當下筆錄做完後我便前往醫院探望,當下對方說腰痛。之後對方也沒有要留院觀察的意思,我便協助叫計程車送對方回事故地點,並陪同牽對方腳踏車步行回住所。這部分旁邊商家的老闆娘應該可以作證。隔天我也帶著水果禮盒、藥布、藥膏前往探視,並告知後續有幫助可以聯絡我,也會請我方保險員協助理賠。

六、問題:事發至今已過將近半年,對方並無聯絡我方保險員進行和解,而是至警局說要提告,今日我去製作筆錄時警方說對方提出兩張診斷證明,其一是當天的挫傷,另一張是隔了約一個半月後開的胸部壓第12節壓迫性骨折。
以下是我的問題:
1. 關於第二張診斷證明與車禍之間的相關性如果到時需上法院審理,成立的可能性高嗎?
2. 由於我是第一次被告,心裡很緊張,若是需要出庭我有哪一些方式可以保全自身權益?如未認車禍律師等等方式,我是相當有意願與對方和解的。

以上問題麻煩專業人士提供協助了,非常感謝。
5ce7df80用戶 發表於 2024/07/12 23:17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7/13 00:27
    回覆諮詢(21096)、最佳解答(1574)、獲得感謝(597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經驗豐富
    
    1、您可能有肇事責任,三成上下,但具體情況,必須向車鑑會鑑定才能得知。只要您有肇事因素,就會被起訴。
    
    2、因為對方有受傷,除了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之外,也可能要求賠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與車輛維修費等
    
    3、診斷證明書必須與治療車禍造成的傷勢有關。
    
    4、如果擔心被起訴,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該怎麼應對與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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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黃詩涵律師
    黃詩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4/07/15 14:53
    回覆諮詢(114)、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1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您可以就對方所提出之第二張診斷證明,要求對方證明該傷勢係因本件車禍所造成之關聯性,您可以委任律師協同調解及開庭程序,以上,僅依您所述提供一般性法律意見,供您參考。
    如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或具體訴訟策略及方向,則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本所預約時間進行諮詢。
    
    
    黃詩涵律師 
    事務所:誠驊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365-5007、0928-545-108
    LINE:0928-545-108
    電子信箱:cindyhh8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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