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告我傷害罪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529 次瀏覽我和對方發生交易糾紛 對方不讓我離開 拖著我大腿 拉著我包包 我一直想掙脫 所以咬了對方拉我包包的手指 後來我打電話報警 對方要告我傷害罪 (警方建議)我告對方妨礙自由 已經有先做筆錄了 警方有提醒我對方三個部位挫傷 手指頭0.5公分撕裂傷 我想請問我該怎麼辦 筆錄已經有先做了 聽警察在聊天得知對方是轄區內很常有風波的人 我在對方的筆錄中被形容我做的很誇張(他們說我被糟蹋) 我想請問我沒有動手攻擊他(只有咬他拉我包包的手指) 其他挫傷我真的不知道怎麼驗出來的 我想請問我後續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