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指示右轉未看到後方直行機車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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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13/08/1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腳骨折,已開刀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均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與老公開車要去拿藥,行經大馬路時,要右轉(燈號顯示可直行與右轉),有打方向燈,轉彎時我方車速約在10附近,在即將右轉時,右側忽然冒出一個騎摩托車的外籍移工,轉彎前後照鏡都沒看到他,與我方右車頭擦撞,對方時速至少有90,現場滿多人,因為附近都是店家,車輛撞擊後停滯位置在即將右轉的路口處,對方摩托大改過,損害前車殼稍微破裂,其餘不太清楚。
六、問題:
對方後續去治療左腳踝處骨折,去探望對方時,對方阿姨話裡話外透露著自己花很多錢跟認識在地高官,不確定是不是隱隱透露要我們負擔所有賠償,提到手術材質,一直表示她有加價用好一點的材質等,又或者我們表示他姪子車速很快,也一直說他有認識的警察可以調監視器,她也有強調他姪子的車是他買的,但沒有第三責任險,可是明明是對方沒有注意前方路況直接往我們車撞上來,他也沒出現在後照鏡,很擔心賠償金額,目前初判表還沒出來,但搞得我很焦慮。
c5c6dcfc用戶
發表於 2024/08/12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