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訂金解約%數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250 次瀏覽事實經過: 事實經過: 本預計8/18由台北開自己的遊艇帶著7歲孩童過去澎湖遊玩,海象前3天確認浪高4米,上下就是8米,8/15臨時被船長通知為安全著想取消這次旅行! 當天早上馬上通知民宿業者,業者說網站有貼條約要求扣完訂金的3/1以上才願意取消!並要求提出航港局安全證明才願退款! 我們訂了3個晚上的住宿總金額是40000,業者向我收取總金額50%20000訂金(滿心期待的旅遊當下就轉帳) 業者說必須扣: 40000的3成訂金 40000*30%=12000 12000*60%=7200 20000-7200=12800退回金額 問題:知道臨時取消造成業者損失,該賠償的也願意負擔,但扣款比重是不是過高了? 我該如何處理後續? 後來有說要延一年,但前面已弄的不開心,要去也不會再找這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