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贈送手機想討回或要我付分期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215 次瀏覽
分手後前任還不出錢,要回東西
他因為八月份沒錢跟我借錢,也有對話跟轉帳紀錄,但他在四月左右送我手機,沒有跟我說過是分期付款買的,而現在鬧的很難看,說要申報遺失,但對話有證明說,是送我的手機,他要申報是可以的嗎?既然他送給我,我也使用過了,有需要繳分期嗎?
後面我是跟對方談要就還我錢手機還他,要就抵銷也不聯絡,他又不甘心比較價格,我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7faae67a用戶 發表於 2024/09/04 09:0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9/04 10:57
    回覆諮詢(21607)、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8)

    您好,我處理過不少類似的情侶分手後金錢糾紛問題
    
    1、您可以保存雙方對話紀錄自保,並且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表明立場行使權利
    
    2、可以拒絕支付費用給對方,主張是無償贈與
    
    3、如果對方要求的金額超過二萬元,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該怎麼自保,避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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