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3年的前同志伴侶要索討2人共同名下的房產及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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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伴侶在一起的三年,我辭職陪他在對岸工作並照顧他所有生活以及協助他工作上報表,他每月匯我五萬~6萬不等金額,當初他說是給我的生活費。在一起一年後共同買房,頭期款我帳戶支出一小部份、尾款我支出一小部份、裝潢、家電、他的工會勞健保、他母親的孝親費、以及每次他回台的開銷跟外宿費用等,皆由我的帳戶支出(有匯款記錄)。現在分手3年了,他在2年前開始主張這些錢全是他暫時請我待為保管要歸還他當初所匯給我的費用,以及他主張房子當初是借名登記(沒有任何借名登記契約),要索討我的1/2產權。想請問一下,上法院我該怎麼做?
c81779aa用戶 發表於 2024/09/10 17:11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9/10 19:01
    回覆諮詢(21721)、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74)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我處理過不少情侶分手財產糾紛問題
    
    1、您可以盡快截圖保存雙方的對話紀錄,並將匯款明細與金流整理後列印備份
    
    2、另外,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主張權利,否則可能被對方偷偷蒐證而不自知
    
    3、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先準備好上法院所需要對您有利的證據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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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4/09/10 21:23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您好:
    
    就上述行為有無告訴答辯或是協商空間仍應就事證資料與進一步釐清,倘若對方主張借名登記也必須有相當事證,無法一概而論,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9/10 23:50
    回覆諮詢(2331)、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211)

    請您務必要好好地委任律師,因應此一事件!目前,整件案子的程序已經進行到哪裡了呢?
    我處理這類情感糾紛案件的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c81779aa用戶
    發表於 2024/09/11 09:42
    補充說明: 我在前天收到由他個人寄來的存證信函,上面目前是署名他本人的,而非律師事務所代寄出的,那我要回函給他本人嗎?還是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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