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員年齡上限適用法條? 其他 其他 1127 次瀏覽 《保全業法》第10-1條第1項第一款規定保全人員年齡上限為70歲,但新修正的《勞基法》第54條第2項規定勞工退休年齡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 請問現在年逾70歲的保全人員是否可依《勞基法》規定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退休? 收藏問題 e52917b6用戶 發表於 2024/09/24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