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與陌生人發生糾紛遭毆打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21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2024/10/05,對方騎乘機車於不明方向衝出,差點撞上我,我與身旁同行的朋友說了句「喔喔喔喔喔!很派很派(類似台語很壞的意思,網路流行語)」,結果疑似遭對方聽到,對方將車停在路中間大喊「靠北喔!幹你娘啊勒!」,我聽到後即回頭並比讚回應,結果對方邊講髒話邊將機車騎到我面前,並繼續講髒話。接下來是我們之間的對話。
他說:「阿是乾你屁事喔!」
我:「你差點撞到我你說乾我屁事?」
他大喊:「靠北啊!」
我:「誰在靠北啊?」他:
「幹你娘!過來!」、「幹你娘啊老雞掰!猴死囡仔,你娘啊老雞掰殺小」
我:「誰要殺小!你差點撞到我欸,不能講話喔?」
他:「撞你媽啦!撞」
我:「你去撞啊,在我家,來!」、「你敢不敢撞啦!」
他:「是在靠北喔!」
我:「誰在靠北?」
他:「幹你娘啊你再說一次試試看啦」
我:「誰在靠北?」
他:「幹你娘啊老雞掰,幹你娘勒!」(與此同時使用安全帽攻擊我的頭部,後面會詳細講)、「走好你的路就好了啦」
我:「你騎好你的車啦!騎這種蛤仔形,我不能講兩句喔?我連罵都沒罵!」
後面就不重要了,是我要報警的對話。
但是一聽到報警,對方就騎乘機車逃逸了。
對方使用安全帽,朝我的頭部攻擊,並造成我頭部、右手肩膀處挫傷,以及腦震盪(意識無喪失),並且全程於公共場所之處使用髒話辱罵,造成我名譽嚴重受損。

問題:
1.對方字句中有部分恐嚇的詞語,但我並沒有表現出很害怕的樣子,但我其實是很害怕的,只是利用大聲的樣子壯膽。請問這樣子提告「恐嚇罪」,是否能成立?
2.對方於攻擊我後騎乘機車逃離現場,是否可以依此事時懇請法官加重量刑?
3.我方為未成年,對方刑責是否會更加重?
4.我方腦震盪之症狀,能否像對方求償?求償多少較為合理?
5.我方手臂、肩膀處遭對方攻擊至肌肉疼痛,導致我無法工作,是否能與對方請求工作損失?
6.對方使用安全帽,從上往下朝頭部攻擊。由於其「帽帶」為軟質,容易受外界因素影響而變形,且遭攻擊後我方抬起手遮擋,故對方攻擊我時,造成我左手之電子手錶「Apple Watch S7」嚴重刮傷毀損。但該產品的公司「Apple」表示公司旗下之電子手錶產品階無法維修,僅能更換新機。是否能以此為依據,請對方賠償一支全新的電子手錶給我?
7.我方去醫院驗傷之計程車費,以及掛號費、醫藥費、驗傷費用等,是否能全部向對方求償?
8.我方並無說出侮辱他之對話,髒話皆為疑問句,例如他說我「在靠北喔」後,我回應「誰在靠北?」,像這樣是否還有「公然侮辱」之事實?

文章可能會有些許錯字。
謝謝各位律師看完🙏。
9bb9377f用戶 發表於 2024/10/06 12:01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4/10/06 14:18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本件可以考慮提出刑事傷害告訴有無訴訟答辯空間可先釐清是否有相關事證可茲證明。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諸多相類似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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