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全責,保險公司不願賠償車輛折損費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427 次瀏覽發生車禍,初判表以及鑑定結果皆為對方全責(我方無肇事因素),目前正在與對方談和解。 我方損失總計22萬餘元,內容包含: ①車損9萬元、②其他財損3萬元、③醫療費2千元、④計程車代步費(去醫院、警局之費用)1千元、⑤責任鑑定費(他們恐嚇脅迫我做鑑定)3千元、⑥車輛折損鑑定費用6千元、⑦工作損失4萬餘元、⑧精神撫慰金5萬元(左右)、⑨車輛折損費尚未知。 問題: 目前對方保險公司表示車損、醫療費及代步費全賠,工作損失可提出證明就賠,財損僅願意賠償1萬,精神撫慰金僅願意賠償1-2萬元,其他的包含車輛折損費全部不承認,對方保險專員表示「因為你沒有要賣車,所以你沒有這項損失,我們就不可能賠」,想請問各位律師,真的是這樣嗎?因為我查民法有相關條例,內容顯示需賠償相關的損失。 謝謝各位律師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