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強制險即便三成肇責也是得吞全部?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28 次瀏覽
請問各位律師您好,我在今年四月時發生車禍,而對方因為自己的機車壓倒在自己身上手骨折且手術,而我則是小外傷,是因為我穿了全身裝備,防摔衣.鞋,手套,全罩安全帽會發生車禍的原因是因為對方行駛在我的對向車道,在無警示情況下她左轉逆向而我發現對方時,已殺車和閃避不及而現在車禍初步分析是寫對方因欲「左轉彎未依規定行駛」轉彎而寫我肇事原因是「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請問當時我並沒有騎到路口為什麼還得承擔這三成責任呢?若這樣我提告的勝算高嗎?因為我有向警方提到在重力加速度的情況下如果我真的是超速的話,對方不會只是骨折而已但警方對重力加速度的概念好像對我的發言不認同而在要求賠償這方面..
又加上當天我因為小傷機車也是擦傷並無就醫及修車,現在對方請調解委員會要我賠償她七萬多的醫療費用我該怎麼保護自己?因本身機車只有強制險,也知道自己沒有任何醫療修車收據已經站不住腳,若和她談精神賠償本人實質上算是就業中,但在以網路賣家為主過生活不知道在這方面的賠償我又能要求多少呢?感謝解惑
cc0843a9用戶
發表於 2024/10/10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