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的擔保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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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請問:
先前幫外籍朋友在台灣之星申辦門號時有簽署連帶保證人書,但目前台灣之星被台灣大哥大合併後外籍人士申辦並無需要保證人規定。
故想詢問:
1.朋友於合併後申辦續約但未履行契約未繳費用的話,當初在台灣之星簽署的保證人是否還有效力而須負責後續處理呢?
2.可否主張民法754條以存證信函通知電信公司終止保證呢?
f40ef5fc用戶 發表於 2024/10/21 10:21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0/21 11:42
    回覆諮詢(21234)、最佳解答(1575)、獲得感謝(6000)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此類電信費用合約問題
    
    1、仍有效力
    
    2、您可以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終止保證
    
    3、建議提供完整的合約內容,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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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4/10/21 17:14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6)

    您好,就上所述內容及其他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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