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催債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481 次瀏覽
三年前申辦的電信門號
有積欠費用
電信業者轉讓債權給
晨旭企業管理顧問公司
雖今年六月份時對方有來電告知
有這比債務需償還
但本人我並沒理會
後又於本月份29日收到對方
寄來的律師函
上面內容表明需於三日內償還
不然將向地法院聲請執行名義
並凍結名下所有金融帳戶
也將涉及刑法356條損害債權罪
也說未履行債務
將面臨拘提和管收

我想問各位律師
如果我主張債清時效已過
需要怎麼主張呢?
那如果我還是不理會
真的會觸犯他所說的這幾條法律嗎?
何不能直接行使執行命令
這一點可行嗎?

那如果到時候對方行使法律行動
本人我事後需要出庭做證嗎?

雖說不是不理會
已被律師函內容感到ㄧ絲身心恐懼

本人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回應對方
上來詢問一下廣大律師尋求協助

謝謝。
507a08d4用戶 發表於 2024/10/31 22:0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0/31 22:14
    回覆諮詢(21721)、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我處理過很多電信費欠費的案件
    
    2、後續對方確實可以跟法院提告聲請支付命令進行強制執行,您必須提出異議並且出庭。
    3、如果不知道後續怎麼處理,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507a08d4用戶
    發表於 2024/10/31 22:18
    如果頃向直接讓對方執行支付命令 需要告知對方嗎? 這樣也需要出庭嗎? 那所謂的支付命令 對方是可以主張扣除我帳號內的財產時 直接扣押我所績欠的費用全額嗎? 謝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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