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5476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108年12月5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問題:請問一下,如果自己要私下和解的話,就是不庭內和解,需要到警察局做和解嗎?如果不用到警察局做和解,那我應該準備甚麼資料去跟對方做和解?(對方肇責100%)
e9fb2eda用戶 發表於 2019/12/19 11:20

3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9 11:24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準備好和解書,如已提告可同時準備撤回告訴狀,建議和解前洽律師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9 11:32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若尚在洽談和解階段則不限地點方式,資料部分,以能說明傷勢及其請求金額證據。若已有和解共識,則須依法作成法定程序書面資料。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9 12:13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您可以備妥和解書面,若已提出刑事告訴的話,另備妥撤回告訴狀,地點不拘,雙方獲得共識後簽署上開書面即可,建議您委託律師協助,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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