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當下對方未就醫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305 次瀏覽
車禍發生日期2024年6月8號
車禍當下有報警 有叫救護車(對方認為自己並無大礙拒絕就醫)
車禍當下對方未就醫隔天有去慰問當下說無大礙  隔五天後就醫 
事隔二個月後告知我方車禍傷及龍骨需灌骨水泥
有申請初判表我方全責
我方有保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
目前進入調解委員會
我方保險公司是說車禍當下未就醫只接受三天後就醫紀錄
對方說若是無法理賠就要對簿公堂
請問若是對方提告對方是否要提出受傷地方是否與車禍有關聯?
90a85209用戶 發表於 2024/11/11 20:1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1/11 20:25
    回覆諮詢(21605)、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很多車禍案件,經驗豐富
    
    1、對方提出的診斷證明要能證明與車禍事故相關,提告才會成立
    
    2、但不能全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的立場一定是以公司的利益出發,出險賠越少越好,而不是站在您這邊。
    
    3、一旦保險公司不能賠償對方,會導致您被提告過失傷害罪,刑事責任需自行承擔,風險極大,保險公司不會理會。
    
    4、建議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向車鑑會申請鑑定,爭取對您有利的肇事責任,否則您仍有可能被起訴過失傷害罪,到時候除了有期徒刑(前科)之外,還可能被對方提出民事求償,需支出兩筆金額
    
    5、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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