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交往期間出錢買家具及給我一筆生活費,分手後能否要求返還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08 次瀏覽與前男友交往期間,有幫我購買一些家具,並給我一筆生活費,但當初並沒有說好事後要還他錢, 也沒有向他借,後來價值觀不同而分手,他一氣之下要求返還購買家具的錢及那筆生活費,原本打算和平分手,基於情誼,也打算要還他,想要分期歸還,結果他在line上說,這些錢要送我,後來他想挽回,我們又吵了一架,他找朋友連繫我改口要我還那些錢,我跟他說錢會還,但事後認為當初這些本來就是他主動幫我出的,想要請問 1.若他無法證明那些錢是借我的,我當下也沒說會還他,這樣是不是算贈與,不是借貸? 2.如果只是贈與,他說那些錢要送我,但我跟他說要還他,這樣算成立新的契約嗎? 3.想要知道上述的情況,法律上到底需不需要還他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