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養寵物應否賠償單位維修?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81 次瀏覽
當初未簽合約時有口頭上問業主可否養寵物(貓),當時業主沒有拒絕而合約上都沒有標示不可寵物。
合約夠期後,業主以寵物的各種原因要求租戶支付各種清潔及維修費用,而且用自身有貓毛敏感作理由反駁他當時一定不會應承可以養寵物。請問我可以有什麼行動及我應否支付費用?
794f4d17用戶 發表於 2024/12/11 01:0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2/11 01:08
    回覆諮詢(21607)、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8)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租賃糾紛問題
    
    1、您可以主張當初房東已經默示同意,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房東,拒絕支付不合理的費用
    
    2、但如果是寵物造成的毀損,仍有賠償義務
    
    3、建議您可以提供完整的租約,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794f4d17用戶
    發表於 2024/12/11 01:13
    如果不是嚴重的毁損,不會造成任何居住問題。而且只是業主一相情願指出因寵物而造成的損毀都要租戶承擔賠償嗎?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