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一起買房,交屋之際,男友卻單方面毀約。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15 次瀏覽當初跟男友約定一起買房,但因貸款成數問題房子登記我的名字,在房屋買賣簽約過戶的1個半月中因故發生爭執,就在房子對保後男友突然告知我他不買了!就一句話他就是不要買了,我問他若不買產生的違約金等怎麼處理,他要我自己全部負擔,因為房子是登記我的名字,一切都跟他無關,他要要回他當初出資的部分!後面不管我要不要買,一切損失他都不可能會承擔,我諮詢代書評估利弊還是完成了交屋。 我想問: 1.就法律層面上,我跟前男友是口頭約定,他可以單方面違約還不用負擔任何後果嗎?我能跟他要求違約金嗎? 2.他可以主張說當初的出資變成我跟他的借款,然後要跟我要利息直到我清償為止!或是發支付命令來處理我名下資產嗎? 3.有其他更好的建議嗎?現在我該怎麼處理?!我的權利是什麼?我能怎樣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