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未依法給予休假,加班費未投保健保,災保,就業保險,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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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民國114年1月15日,因當日從14日05點上班至15日凌晨02點其間並未休息,以致於凌晨02點騎乘機車替公司送貨途中因過於疲勞打瞌睡發生車禍,造成腿部臉部挫傷無法工作至今還在家中修養,事發後向雇主提出離職並要求依法給付相關薪資加班費(本人今年1月份工作至5日,每日都從05點上班至00點過後工作期間未給休息,15日中未給予休假)及相關補償,而雇主不願給付,本人於相關單位任職約15年期間,雇主均未依法給予加班費 ,休假,經查更是未曾替我投保健保,職災保險,就業保險,及提撥勞退,因此本人是否可以向雇主求償歷年依法未給付的加班費,以及未投保職災 就業 勞退的相關補償,可以求償到什麼程度?
42bf85e1用戶 發表於 2025/02/19 15:2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2/19 18:26
    回覆諮詢(21721)、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74)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不少跟您類似的勞資糾紛問題
    
    1、您可以向當地的勞工局、勞保局申訴、檢舉,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2、另外,老闆未保勞健保涉及民刑事與行政責任(罰款),您可以委託律師提出告訴,並且求償您的損失
    
    3、如果不知道該怎麼做,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也可以參考我寫的文章:https://www.lawchain.tw/lawyer/181/blogs/407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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