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寫雙倍金額,事後到法院提告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32 次瀏覽在112年有跟朋友借一筆十萬元來周轉, 當下跟我話術說因為票據法的關係所以金額要寫兩倍, 本票金額是20萬, 因為對方是金融保險業的主管所以我沒有懷疑他, 而且我那時候也有急迫性, 本票簽完後拍了一張照片桌上有兩疊鈔票, 而且那時候說一週6%的利息,所以我一個禮拜要給6000的利息, 我借這筆十萬兩個禮拜後就還清, 事後也有用line跟對方說, 要他把本票撕毀並且拍影片給我, 對方都表示說好, 基於信任好長一段時間我們都沒有聯絡, 直到隔年對方才用這張本票到法院提告, 告的原因不是本票裁定, 而是用返還借款, 內容還說我僅還款十萬而已, 想請問對於這方面我可以進行提告詐欺嗎? 對話紀錄證據的部分只有我還款十萬的匯款紀錄跟對方會表示把本票撕毀的對話, 近期要繳交答辯狀了, 我該如何維持自身權益呢? 如果要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需要等到裁定嗎? 亦或是我可以在哪個時間點提出呢? 謝謝法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