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約搬離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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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前妻於114.5月初透過line清楚表達她預計114.5月底搬離,今提醒搬離日期已屆,卻用接獲開庭通知事由,自行延自7月後才搬離,片面毀約,繼續無權佔有


問題:
1.請問報警強制驅離有用嗎?報案的紀錄可以作為日後民事訴訟的證據之一嗎
2.寄發存證信函給她,要求限期搬離,是否具法律效益。
3.若直接註銷門禁磁卡,不再讓她進入,是否有違法之疑。
4.這樣出爾反爾之證據,因對方誠信的問題是否會影響我未來爭取孩子監護權有較大的贏面。
0369b73b用戶 發表於 2025/05/30 22:19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5/30 22:40
    回覆諮詢(21807)、最佳解答(1590)、獲得感謝(6089)

    您好
    1、幫助不大,警方不會介入民事糾紛
    2、您可以委任律師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搬離,如果對方不配合,再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
    3、可能被告強制罪
    4、沒有太大關聯性
    5、如果有相關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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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詩涵律師
    黃詩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5/06/02 11:58
    回覆諮詢(173)、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13)

    您好:
    依您所述,無法報警強制驅離對方,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限期搬離,若對方置之不理,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遷讓房屋,若直接註銷門禁磁卡,恐有違反強制罪之疑慮,與未來家事案件無太大影響,以上,僅依您所述提供一般性法律意見(未代表本人與發問者間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之內容背書,亦未涉及個案卷證資料之審閱及評估),供您參考。
    如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或具體訴訟策略及方向,則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本所預約時間進行諮詢。
    
    黃詩涵律師 
    事務所:誠驊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365-5007
    LINE:@594ltbkt(均由本人親自回覆)
    電子信箱:cindyhh88@gmail.com
    
    
                         
  • 鐘晨維律師
    鐘晨維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5/06/02 16:21
    回覆諮詢(2651)、最佳解答(13)、獲得感謝(156)

    您好~
    歡迎加賴:@488wfe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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