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反悔匯款告我詐欺
消費糾紛 其他 12 次瀏覽8月21日廠商匯款一筆無人機的紅利金給我,在9月16日的時候反悔,告我詐欺。做完詐欺筆錄的時候,才聯繫平台說要退款,因有的廠商會因為經濟效益不符合預期退款,這有發生過,但是連聯繫業者都沒做,就直接去報案,導致我被警示戶,我根本是受害者,不是不退款,我都被警示了怎麼退款。平台法務當下打給廠商,請廠商去警局寫和解書,上面寫經雙方調解為消費糾紛引起的,已達成共識和解。這樣的詐欺案在偵查佐手上會調查很久的時間嗎?我是否會留下案底?那我本身有什麼權益可以維護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