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反悔匯款告我詐欺

消費糾紛 其他 12 次瀏覽
8月21日廠商匯款一筆無人機的紅利金給我,在9月16日的時候反悔,告我詐欺。做完詐欺筆錄的時候,才聯繫平台說要退款,因有的廠商會因為經濟效益不符合預期退款,這有發生過,但是連聯繫業者都沒做,就直接去報案,導致我被警示戶,我根本是受害者,不是不退款,我都被警示了怎麼退款。平台法務當下打給廠商,請廠商去警局寫和解書,上面寫經雙方調解為消費糾紛引起的,已達成共識和解。這樣的詐欺案在偵查佐手上會調查很久的時間嗎?我是否會留下案底?那我本身有什麼權益可以維護我自己?
e724e5ad用戶 發表於 2025/09/22 23:52

1 位律師回答

  • 陳瑀律師
    陳瑀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5/09/23 00:05
    回覆諮詢(231)、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59)

    您好,
    
    1.一般警方偵查階段大約數月時間,警方偵查完畢還會移送地檢署,此時則視檢察官案件進度之安排,偵查時間半年甚至一年都有。
    2.雖然詐欺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雙方和解仍不能撤告,但仍可爭取雙方僅為消費糾紛、主觀上不具詐欺犯意而不起訴,若不起訴則不會留下案底。
    3. 可以先申請解除警示帳戶、民事部分若有損失可以提出求償,刑事部分建議委由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陪同出庭,以爭取不起訴處分。
    
    若您仍不清楚或有需要進一步協助,可洽line: @lawyeryu (請記得加@)由陳瑀律師親自線上回覆。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