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現任妻子想要收養我的孩子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17 次瀏覽目前前夫傳訊息來說 他現在現任妻子想要收養我的孩子 我想詢問我同意的話能否取消我目前要給的贍養費
目前前夫傳訊息來說 他現在現任妻子想要收養我的孩子 我想詢問我同意的話能否取消我目前要給的贍養費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收養相關問題 1、收養需要經過法院認可,您可以委託律師協助幫您準備收養相關文件 2、成功收養後,您的小孩在法律上跟您的權利義務停止,您確實就不用再支付扶養費給對方 3、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務必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否則請不要加,謝謝】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證。」、「第一項之同意,不得附條件或期限。」,民法第10761條第1項本文、第2項本文、第3項,均分別定有明文。此外,「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民法第1079條第1項,亦定有明文。這些法律條文,是我們這件案子會運用到的基本法條。 您這邊所謂的「贍養費」是指給孩子的扶養費用嗎?如果是的話,「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民法第1077條2項,定有明文;的確,在完成收養程序之後,您就毋須再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然而,強烈建議您,不要在討論收養時,硬要加入這一條,因為,不僅是因為收養不得附條件,前夫在面臨您可以解消義務時,是否反而打消了收養的念頭,尚未可知,您應該是等到收養程序完畢、木已成舟,之後,自然水到渠成。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委任案件之後,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一次服務,終身保固」。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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