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屋給連鎖火鍋店餐廳 簽了不合理的合約
不動產.土地 租賃 76 次瀏覽律師您好 有租屋給連鎖火鍋店餐廳 簽了不合理的合約 期約是10年 合約寫到 如果提前解約 要賠償店家8000萬/年的營業額 問題1.請問提前解約 真的需要賠償店家8000萬嗎? 能不能主張合約不合理? 問題2.請問若提前解約,還需要賠償店家其他什麼費用嗎? 謝謝
律師您好 有租屋給連鎖火鍋店餐廳 簽了不合理的合約 期約是10年 合約寫到 如果提前解約 要賠償店家8000萬/年的營業額 問題1.請問提前解約 真的需要賠償店家8000萬嗎? 能不能主張合約不合理? 問題2.請問若提前解約,還需要賠償店家其他什麼費用嗎? 謝謝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租約問題,經驗豐富
1、簽約當下雙方基於自由意志簽署,簽約後有遵守的義務,不能隨意毀約
2、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向法院聲請減少,但合約沒有不合理
3、提前解約,須賠償對方的損失
4、建議可以將合約提供給律師審閱內容,日後簽約前,先交由律師幫您把關,避免簽署對您來說不平等的條款
5、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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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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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根據民法第252條,若違約金的金額「過高」,法院可以依職權進行酌減,故縱使雙方事前均係基於自由意志簽署合約,亦已同意違約金數額,法院仍可視實際情況調整,使該違約金之金額更為合理。
2. 一般提前解約,可能會需要賠償對方實際損失,如裝潢設備殘值、搬遷費用等,建議可與對方先行協商。
若需進一步協助,請洽Line: @lawyeryu(請記得加@),由陳瑀律師親自線上回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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