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恐嚇威脅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2 次瀏覽
我已婚有小孩一開始明確的的拒絕他給的任何東西
但是他跟我說這一些東西不用還
也不用給他任何回報
後來我收了他的東西
但是久了之後
他說我欺騙他利用它的感情
但我對他沒有任何欺騙的行為更沒有要求他為我花錢
但是他現在要求我還給他 他花的錢
威脅我如果不還給他錢
他會打電話跟我的家人說
並且他多次打給我小孩的學校
已經構成騷擾
我已報警
我想知道的是這樣我需要還他錢嗎
後續我該怎麼做
36203d7d用戶 發表於 2025/11/10 13:1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11/10 16:12
    回覆諮詢(22031)、最佳解答(1598)、獲得感謝(6124)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很多類似的案件
    1、如果是對方主動贈送,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主張拒絕返還,並且禁止騷擾
    2、同時,您也可以委任律師提出跟騷法告訴,並要求民事精神賠償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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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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