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禍提出民事訴訟,如在開庭前提告方已撤告,被告會收到通知嗎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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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2/11/0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車輛有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險,雙方皆由保險溝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在有紅綠燈的巷口擦撞,當時是閃黃燈,我是騎機車,對方是開車,我在左轉時對方從我斜後方的視覺死角出現,我的右側與對方擦撞,我摔車導致手腳挫傷,對方車輛劃傷
六、問題:
車禍後雙方由保險公司處理相關事宜,在10月底時收到法院民事訴訟的傳單,有與我的保險公司通知過,會與對方提前和解並請對方撤告,後來有收到保險公司的結案通知,但臨近開庭時間一直未收到法院這邊相關的撤告通知或不起訴判決,請問民事訴訟如提告方在開庭前已撤告,被告方是否會收到通知?
c0c8c5f9用戶
發表於 2025/11/22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