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提問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2 次瀏覽
經過:
115/02/21 晚間 因朋友的車輛 在先前被對方開門時 不慎用傷 朋友不便過來處理 並委託了我幫忙處理 之後我拿著對話紀錄 還有我轉帳給朋友的紀錄 前去跟對方討論賠償事宜 對方擺爛 態度很差 處理消極 雙方當時有發生口角 我當下有點情緒 踢了對方正在坐的辦公椅 對方之後立即起身 馬上朝我頭部攻擊 隨後並持續攻擊我頭頸部 在被對方攻擊的過程中 我都未還手 也沒攻擊對方 我方只有被動防禦阻擋攻擊 之後警察到場調取監視器 我跟著救護車 去醫院處理傷口並驗傷 隨後立即去警局製作筆錄 提告對方傷害跟損害賠償 (我方受傷:頭部鈍傷併輕微腦震盪、左眼角膜下出血、臉部及鼻子擦挫傷、口腔開放性傷口、頸部擦挫傷、雙側肩膀擦挫傷、雙側手部及手腕擦挫傷、右膝擦挫傷)之後對方知道我提告他 他於事發兩天後 也就是115/02/23去醫院驗傷 提告了我傷害跟妨礙名譽 提告理由為 我先踢他 跟我也有還手 所以導致他受傷 妨礙名譽的部分 他是說我罵他三字經

是想問問各位 對於 對方的提告 我會被起訴嗎?要怎麼解決會比較好?上了偵查庭 我該說什麼?

備註:
1.現場監視器
現場有監視器、無錄音 畫面中 有看見我有踢的動作 但未看見 我踢到對方身體的任何部位 有看到對方起身後 朝我頭部跟身體持續攻擊 對方 有當天一起當班的同事 但不知道會不會替對方作證 對方同事沒有全程在現場

2.對方的筆錄 
傷害部分 我是回答 當時有點情緒 我踢了他的椅子 我沒有踢他 我只有踢椅子 沒想過 要攻擊對方跟造成對方身體身上的傷害 我也沒有還手 我採取被動防禦阻擋攻擊

妨礙名譽部分 我是回答 沒有 並說當時雙方就有口角跟情緒 有點記不太清

3.對方傷勢部分
1.頸部擦挫傷 2.雙手擦挫傷 3.左腳擦挫傷 驗傷日期115/02/23
f321d182用戶 發表於 2026/03/04 08:2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6/03/04 10:10
    回覆諮詢(22209)、最佳解答(1607)、獲得感謝(6156)

    您好
    1、依照您的敘述,您可能被起訴傷害罪與妨害名譽
    2、您可以委託律師辯護,與對方和解爭取撤告不起訴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加我好友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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