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論拉扯對方,傷害罪?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2435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本月開車停紅燈時,被後方車輛追撞,下車與對方理論時拉扯對方衣服,做完筆錄後各自回家,對方隔天打電話過來表示有去驗傷要就傷害的問題進行調解 問題: 因為還沒看到驗傷單,不知道對方受傷的部位,但我確定只有拉對方的衣服並未碰觸到身體,在這之前對方是先撞上我車,這部分如何判定是車禍受傷還是我拉衣服造成的傷勢(行車紀錄器有拍到我拉對方的動作) 1.請問這樣構成傷害罪嗎 2.該與對方調解嗎? 3.就該案件被起訴的機率高嗎? 以上感謝各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