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無存簿存摺,可以當借錢證據嗎

債務糾紛 其他 109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前男友拿著當時到郵局匯的我存不存者的收據,向郵局推出寄存證信函,沒有收到存證信函後,以相同的方式用存證信函回寄給對方,告訴對方一切不是事實,請對方提出證據,結果後續對方就向法院申請下支付令,女友只有回法院的公文,以上有提議

問題:存證信函可以作為借據嗎?重點是我從來沒有跟對方借過,而且我也沒有寫借據給他,就因為感情沒有辦法勉強在一起,對方現在拿著手上的無存不簿存者的收據
重點是女方拿給男生的都是現金而且是當初那個男生的,男生給女方的卻是他自己說他要用郵局無存簿存摺做為會匯,給女方
重點是也沒有借錢的事情,所以也沒有寫借據,也沒有本票,
2c758933用戶 發表於 2019/12/30 22:34

1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30 22:46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存證信函的內容都是對方單方講的,真正的證據還是要看有無其他借據、對話記錄或匯款紀錄等書面資料,既然已經異議了,後續將轉為訴訟程序,建議可攜帶相關資料洽律師諮詢如何答辯,以保障您的權益,以下有我的聯絡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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