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提出和解金金額我司無法接受,目前要再走調解,請問該怎麼辦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231 次瀏覽一: 108/12/9 發生事故 二:雙方都有受傷,對方有就醫 三:有報警及做筆錄,現場我方機車有移動,因當時我被機車壓住 四:機車是同事的,只有保一般強制險 五:板橋區四川路上,當時是綠燈正常行駛,前方急剎,(但對方不認有急剎)
一: 108/12/9 發生事故 二:雙方都有受傷,對方有就醫 三:有報警及做筆錄,現場我方機車有移動,因當時我被機車壓住 四:機車是同事的,只有保一般強制險 五:板橋區四川路上,當時是綠燈正常行駛,前方急剎,(但對方不認有急剎)
您好 如果和解金額無法接受,調解的時候勢必會再就金額部分爭執 建議洽詢專業律師協助。
您好: 1) 您的部分、同事的部分,和公司對對方的請求都是分開的。 2) 請問該路口有監視器嗎?或您有無行車紀錄器畫面?您可以看路口有哪些監視器,請求警察調取。從畫面中就可知道對方有無急煞。 3) 另外,也建議可以等初判表或車鑑會報告出來,這樣雙方的籌碼為何就可以判斷。 4) 如無法達成和解,對方有受傷所以也有可能會告您這邊騎士過失傷害,建議您翰公司也都要考慮進去以便應對。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車禍案件,依您所述,比較建議先提出刑事告訴,再與對方洽談和解或待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來求償,惟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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