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在校園遭到校外人士毆打這是屬告訴乃論嗎?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641 次瀏覽小學生在校園追逐狗,遭到狗主人毆打。請問這是屬告訴乃論嗎?如果沒提告能逞罰這位暴力人士嗎?
小學生在校園追逐狗,遭到狗主人毆打。請問這是屬告訴乃論嗎?如果沒提告能逞罰這位暴力人士嗎?
您好: 如是普通傷害結果,依法確實是告訴乃論之罪。 若未提告傷害,則至少在刑事法律部分,是無法制裁其行為的。
您好 建議盡快至醫院驗傷 並請父母陪同至警局提告普通傷害罪
若為普通傷害,應注意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建議可先請求調閱監視器,保全相關證據資料。
您好 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只有6個月。 如有提告的想法,建議是盡速驗傷並保留相關證據,以免時間拉長導致證據滅失。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車禍案件,依您所述,該罪確實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該小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均有權利提出傷害告訴,建議先提出刑事告訴,再與對方洽談和解或待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來求償,惟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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