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在校園遭到校外人士毆打這是屬告訴乃論嗎?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641 次瀏覽
小學生在校園追逐狗,遭到狗主人毆打。請問這是屬告訴乃論嗎?如果沒提告能逞罰這位暴力人士嗎?
29969626用戶 發表於 2019/12/31 15:02

5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19/12/31 15:04
    回覆諮詢(850)、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如是普通傷害結果,依法確實是告訴乃論之罪。
    若未提告傷害,則至少在刑事法律部分,是無法制裁其行為的。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12/31 15:04
    回覆諮詢(19971)、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8)

    您好
    建議盡快至醫院驗傷
    並請父母陪同至警局提告普通傷害罪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31 15:18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若為普通傷害,應注意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建議可先請求調閱監視器,保全相關證據資料。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31 15:21
    回覆諮詢(4150)、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只有6個月。
    如有提告的想法,建議是盡速驗傷並保留相關證據,以免時間拉長導致證據滅失。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1 15:48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車禍案件,依您所述,該罪確實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該小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均有權利提出傷害告訴,建議先提出刑事告訴,再與對方洽談和解或待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來求償,惟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