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契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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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律師們,您們好!

情況:
媽媽承租店面經營生意,後來過世。
我們尚未與房東簽訂契約中止,押金也還沒退回收下。
房東於 202001與新房客簽立新契約,並告知我們要於 20200105搬走所有生財器具。

問題:
1. 請問之前媽媽簽訂的契約是否於媽媽死亡後自然消滅?
2. 店面的生財器具房東是否有權利限期搬走?
3. 我們是否可以要求房東寬限時間進行搬移而不須在乎另新房客契約?
4. 若小吃店生財器具遭破壞,我們可以求償嗎?

以上還請各大律師幫忙,謝謝!
6e16656a用戶 發表於 2020/01/03 16:29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1/03 16:37
    回覆諮詢(21621)、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5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扼要回答如下:
    1.租賃契約不因承租人死亡而消滅,如僅有口頭約定,雖舉證困難,但在租賃期限內仍有效,關於租約之權利義務,均由前租客之繼承人承受
    2.在租賃期間內,房東需先終止契約,於契約終止後才有權請您搬走
    3.可以,可寄發存證信函,房東與新房客的租約不影響您與房東的租約
    4.生財器具遭破壞,可求償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1/03 16:39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若租賃期限尚未到期,租約權限原則上會由繼承人繼受,你們可發函主張租約仍有效力,拒絕搬離租屋處,若生財工具遭到破壞自然可以依法求償。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3 17:31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若房東於原租約未到期前要求搬出,未合法終止或解約前,另可依約或依法請求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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