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邀約便利商店見面推銷書籍簽約 可解約嗎?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038 次瀏覽
接到邀約電話說明有教育補助可提供名額,便答應約在家附近的超商見面,見面後是書籍教學系統推銷,付了$1000元(口頭上說是系統維護費)合約上寫為訂金,餘款1480*36期給付,合約正面寫本專案和電視購物和網購不同,無所謂的試用期。合約背面第一條寫:本公司商品皆屬智慧財產權,並享有到貨日期起七日內猶豫期的權益,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
1/5是收到貨的第二天
收到的商品是一箱書籍+條碼機+手機
手機因為他們是用app執行教學,所以收到就是他們拆過的,有開機過,書有稍翻閱,但無摺痕,且所有商品皆保持原狀,收到商品是只有外箱有膠帶封裝,商品本身寄送來皆無封膜。
我有問題想詢問:
1.未滿七天我能退貨嗎?
2.我該怎麼處理解約呢?是不是該先電話聯絡他們要退貨,如果不給退再寄存證信函呢?
3.如果他們公司用話術拖延讓我超過七天該怎麼辦?
4.帳單是約3月開始繳,但我也還沒拿到帳單,我的身份證有給他們拍照,如果他們不同意讓我辦理退貨,我是不是得繳費?

再麻煩大家幫幫我....謝謝...
5421e013用戶 發表於 2020/01/05 15:55

1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5 21:25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依據消保法規定,訪問買賣有俗稱猶豫期/鑑賞期的適用,因此您可以在七日內無條件解約。
    2)建議直接用存證信函解約,以免將來對方否認。
    3)您以存證信函解約是最直接、最安全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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