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禍遺失的財產,應該如何舉證及求償?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573 次瀏覽
車禍當天下雨,且太陽已下山,雙方皆是機車,肇事者未成年闖紅燈,我方和肇事者為垂直方向,其肇事車輛車主為乘客。
有報警、事故聯單、皆只有強制險而無第三責任險。
我方機車車廂被撞壞撞開,內容物散逸,且因我送急診留院,隔天有些東西都找不回來了,監視器畫面因為天色灰暗且下雨,根本無法辨認物品散佚狀況。
請問:
1. 因車禍遺失的財產該如何向對方求償?
2. 有些物品已經不值得修,但也無意再買新的(手錶、手機玻璃外殼、有損傷的衣物),可以請求差額賠償嗎?
3. 肇事者因未成年,其父母無意賠償,可以向肇事車主全額求償嗎? 車主為當下的乘客且熟識,一定知道肇事者未成年。
謝謝。
c9f06bc7用戶 發表於 2020/01/13 21:2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1/14 10:39
    回覆諮詢(19967)、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8)

    您好,回答如下:
    1.如能證明是因車禍導致,可向肇事者求償
    2.可以請求折舊後之金額
    3.縱使未成年,也可以要求父母連帶賠償,如車主對該車禍亦有過失,可主張共同侵權而向車主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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