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副駕,我想瞭解對方有沒有責任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164 次瀏覽1.108年12月14日晚間11點半 2.有!我是副駕我胸腔裂開,對方脖子受傷!我有開醫生證明!但對方好像沒開醫生證明! 3.有報警,有做筆錄 4.雙方都無駕照,至於保險我不知道 5.那個路口沒有紅綠燈!閃紅黃燈也沒有!至於是誰的錯我也不太瞭解!因為我沒看的很清楚!對方副駕車門凹陷!我們這邊是車頭壞的!目前還沒有任何一方去申請事故現場評估報告!
1.108年12月14日晚間11點半 2.有!我是副駕我胸腔裂開,對方脖子受傷!我有開醫生證明!但對方好像沒開醫生證明! 3.有報警,有做筆錄 4.雙方都無駕照,至於保險我不知道 5.那個路口沒有紅綠燈!閃紅黃燈也沒有!至於是誰的錯我也不太瞭解!因為我沒看的很清楚!對方副駕車門凹陷!我們這邊是車頭壞的!目前還沒有任何一方去申請事故現場評估報告!
您好: 1) 對方有無責任,繫於對方有無過失,實務上最主要依靠初判表、車鑑會報告判定。 2) 只要任一方有人提告,警察就會製作初判表。 3) 您有受傷,如雙方駕駛都有過失,您應該可以對雙方駕駛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也可以選告其中一個。 4) 此外,您也可以向有過失者,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具體金額需以您支出單據、醫院診斷證明判斷為主。
依所述,若雙方皆有肇事責任,民事部分則可向雙方請求連帶賠償。或提出刑事告訴後,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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