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車禍被撞和解不成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392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10/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受傷 我母親腳受傷嚴重沒住院但長期復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皆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我母親在一樣都是雙向道的地方,被一名年輕人衝出來超速撞上,鑑定責任說我母親7對方3, 因為行經無號誌的交叉路口,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對方是 行經無號誌的交叉路口,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準備,以及疑似超速10公里。

六、問題:

第一次調解時我媽媽向對方提三萬和解,其他所有醫療費給他保險理賠,對方說我母親占七成,一毛錢都不理賠全部給保險公司處理,請問雖然我母親占七成,可是他當時超速撞上,而且我母親腳傷得很嚴重好幾個月無法正常走路,難道真的不能跟他索賠嗎? 若提告過失傷害法官會成立嗎?
a098b2eb用戶 發表於 2020/01/15 23:01

4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1/15 23:09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依描述,您母親有傷害且對方有肇責,應有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您可尋求與對方談判和解之空間,建議洽律師安排諮詢,以保障權益,以下有我的聯絡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另請注意提告過失傷害罪之告訴期間:
    
    刑事訴訟法 
    
    第 237 條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15 23:18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若對方有肇責,在有過失行為情形下致你母親受傷部分,有過失傷害刑責及民事求償部分。而比例部分,僅是民事求償對方應負擔比例,非代表對方即毋庸負責。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15 23:30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過失傷害應可成立。
    求償部分可選擇附民、訴訟中和解、另提民事訴訟等程序。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16 09:54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車禍案件,依您所述,相關細節及法律上重要爭點尚不清楚,且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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