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車禍被撞和解不成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737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10/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受傷 我母親腳受傷嚴重沒住院但長期復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皆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我母親在一樣都是雙向道的地方,被一名年輕人衝出來超速撞上,鑑定責任說我母親7對方3, 因為行經無號誌的交叉路口,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對方是 行經無號誌的交叉路口,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準備,以及疑似超速10公里。 六、問題: 第一次調解時我媽媽向對方提三萬和解,其他所有醫療費給他保險理賠,對方說我母親占七成,一毛錢都不理賠全部給保險公司處理,請問雖然我母親占七成,可是他當時超速撞上,而且我母親腳傷得很嚴重好幾個月無法正常走路,難道真的不能跟他索賠嗎? 若提告過失傷害法官會成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