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詢問在108/04/14發生的車禍 機車對機車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357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8/04/14 已提出刑事告訴而已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 雙方都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機車壓到我的腳證人幫我移開但放回原位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強制皆有聯絡 我有第三責任險對方沒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直行車 車速較快大概60 對方從路肩出來 雙黃線 逆向 無照 前方無紅綠燈 我沒有變換車道 我車頭撞到對方的中間 六、問題:想詢問肇責5:5是正確的嗎?還有對方要求367萬是合理的嗎?我出車禍的時候19歲 對方如果申請假扣押 會扣到我父親的財產嗎(現在已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