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稱借據是偽造的是否可提告詐欺?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039 次瀏覽
我於10月31日借了5萬元給朋友,對方亦同意於11月15日償還借款,但還款日之後即完全失聯。
    之後跟他室友打聽找到了他的住處,但對方稱暫時無法還錢,基於還是朋友的關係,便與他簽下分期付款的借據,並由他本人立書。哪知一個月後要償還第一期債務時債務人就已經連夜搬走了,更誇張的是還在通訊軟體上說不認識我且借據是我偽造的,請問他說借據是我偽造的是不是表示一開始就有不還錢的意圖,這樣是否可以提告詐欺?
4b26dc46用戶 發表於 2020/01/17 21:32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1/17 22:51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就你所述,對方應是計劃詐術取得金錢,自始即無還款意願,你可考慮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是否有提告空間你可持相關事證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1/17 23:04
    回覆諮詢(19913)、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如對方起初即無意還款而後卻虛偽簽立借據,確實可能成立詐欺罪,您可考慮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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