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費問題遭強制執行繳款方式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1878 次瀏覽
家父30年前購入一間14戶社區的房,但因認為當初管委會對於管理費和車位處置方式不清,加上管委會設立、規約公告不明,便未繳納管理費逾10年左右,日前接獲法院支付命令強制執行通知,要求於收到通知20日內提出異議,否則對方將強制執行,想請問若有意願繳納該款項,是直接向該管委會繳納並向之取得清償證明,但因家父年邁,又擔心管委會繳款後會不承認仍舊強制執行,想問可否到當地法院繳款銷案,想請問應該如何處理較合適?
f61d6947用戶 發表於 2019/07/15 12:43

1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15 15:36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對方應該是對您父親聲請支付命令,制度上是可以不附理由聲明異議,應該不是強制執行,且法院並無權代替債權人收受款項,故您可以直接繳付款項給管委會,並請管委會書立清償證明,之後若管委會另有法律動作,可以提出該證明抗辯之,但為求周全,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討論細節,作更精確的法律判斷,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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